绿色低碳扶持计划产业服务体系申报指南
一、公共服务及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一个或多个领域开展的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的的,公共性产业服务工作。包括:公共研究服务、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化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服务、资源数据共享服务、产品推广服务、决策咨询服务、统计分析、人才培养、投融资服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行业交流服务等。 高端展会:支持在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内,深圳举办的高水平展会,高端会议和论坛等。
二、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四)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五)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公共服务项目应为2017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十)高端展会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的项目。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公共服务: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际投入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三)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每个领域不超过一个。
四、申报材料(基础):
(一)登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系统wb.gxj.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七)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土地、环保);
(八)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证明材料。
五、专项申报材料:
(一)辅助材料(自愿提交):有关政府文件、经营资质文件、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国内知名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公司网站的评价排名、主要用户评价报告等。
(二)取得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有关项目批复文件、合作协议,团队人员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已投入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设备清单等,发票提供大额即可)。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受理机关及信息: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9日17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17时。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3.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0675、0755-88121903、0755-88101744。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四)办理时限:分批处理。
(五)申请决定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证件及有效期限:(证件:资金下达文件)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深圳市工信局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或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证件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八)收费:无。
(九)年审或年检: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