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信委官网 | 作者:环球通网管 | 发布时间: 2014-08-08 | 58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度补充贴息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1145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度补充贴息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执行:
    
一、请对照《通知》申报要求进行梳理,积极申报。
   
二、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补充贴息仅进行纸质申报。网上申报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的统一入口进入,选择网上办事”→“省级资金管理平台” →“工商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调整”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在线申办,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网上申报需于8251700前完成。纸质申报要求于822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因项目单位提交材料模糊、不明确导致无法核算的,其责任由项目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专项项目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1145号)

    (联系人:程广坤,电话:8200279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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